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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两地法院跨省合作 移送处置实现共赢
作者:钟叶灯  发布时间:2024-07-29 09:16:04 打印 字号: | |

“我们的房子虽然被你们法院拍卖了,但我们还是要感谢你们!”近日,两名被执行人给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房子被拍卖了还感谢法官?原来,大田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林某、黄某名下的一处抵押房产,申请执行人大田某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处置该房产。由于林某、黄某另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被强制执行,涉案抵押房产已被该法院首先查封。一边是抵押银行利息的不断增加,一边是法院跨省处置房产程序繁琐,林某二人非常着急,希望能早日处置抵押房产用于偿还所欠借款。

大田法院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综合考虑到后续案款分配及执行的便利,积极沟通协调天河法院,商请抵押房产的处置权移送事宜。通过两地法院的积极配合,抵押房产的处置权顺利移送至大田法院。随后,大田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以议价方式高效确定房产处置参考价,既节省了评估费用,又加快了房产挂网公告拍卖程序。该房产第一次拍卖即以100万元顺利成交,后林某、黄某积极主动配合腾房交付。本次拍卖所得款项在支付银行抵押债权60余万元及拍卖相关费用后,尚有30余万元交由天河法院分配。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实现了多方共赢,得到涉案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张英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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